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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2017年度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西河堰村
    2017-07-04 23:26:14    来源:美丽双龙   转载

        为认真履行旗委、旗政府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辍学的承诺,2017年应往届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工作现已开始。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一、资助对象

        (一)2017年高考本科上线且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大学新生中:

        1、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困生;

        2、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害,经济困难的特困生;

        3、孤儿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

        4、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乡家庭子女;

        5、同时供养2个大学生的贫困家庭子女。

        (二)建档立卡国贫户应往届贫困大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且未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大学生。


    02

    申请资助的程序

        1、申请:符合资助对象的填写《2017年度土右旗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学校和乡镇(管委会)签章证明后提交所属团委,统一审核后填写《2017年度土右旗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3)。

        2、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乡镇(管委会)团委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详细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在旗外就读的贫困大学生需了解核实详细情况。经审查情况属实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资料于7月28日前上报团旗委。

        3、复核:团旗委汇总各乡镇(管委会)、各学校团委报送的申请人情况后,采取走访、查看的形式对申请人进行复核。

        4、确认:团旗委复核无异议后,报请土右旗贫困学生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并由土右旗贫困学生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各乡镇(管委会)、各学校审定结果。

        5、公示:土右旗贫困学生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拟资助大学生进行公示。

        6、发放:8月底前会同旗财政局将土右旗贫困学生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资助金足额发放给被资助者。


    03

    申报材料

        1、《2017年度土右旗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2、学生个人手写申请理由说明材料两份(500—1000字),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3、所在村、社区、乡镇管委会出具家庭收入和享受保障金情况证明两份(加盖公章),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6、申请人户口复印件两份,各相关单位团委留存一份,报团旗委一份。


    (下图为样表,正式表格请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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